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
2020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平台报名时只需上传购房合同的“封面页”“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页”“第二章商品房基本情况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页”“出卖人买受人签字盖章页”即可)、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7.学区内原住居民房屋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户口簿、出生证明。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1)先根据“信息采集方法(详见下面2)”完成网上预报名。
(2)凭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您已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界面截图到学校送交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一人一个档案袋,并请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证件名称、所属类别、联系电话。
(3)网上报名和送交原始材料截止时间:8月19日18:00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特别说明
8月24日,请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是否录取
8月26日,请家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0530-7380201 0530-7380202
0530-7380203 0530-7380208
0530-7380222 0530-7380229
咨询时间:
8月16日-19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4:30-18:30
牡丹区实验小学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六日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 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西大堤,西至昆明路,南至曹州路,北至黄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华西路,北至黄河路(含益民社区该区域内居民)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辖区内居民子女。
一、 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 入学证件要求(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其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房产依据入学,提供拆迁协议时,需同时提供城区无房证明。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和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网上预报名完成后,学校组织入学材料收取和审验工作。
1. 入学材料收取时间:
8月17-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提交入学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必须持有网上预报名截图,否则,不予受理。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到8月19日下午6: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2. 审验时间:8月20-22日,学校结合公安、住建、人设、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审核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并采取登门入户的形式实地调查。
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凡材料审验合格满足入学条件者(可在平台查看),24号下午3:00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7599
0530-7387519
八、特别说明
1. 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证件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证件名称、件数、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交齐材料,补交材料概不接受。
2. 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九、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校通知。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8月16日
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官方微信账号今日发布公告: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为牡丹区二十二中附属小学,自2020年8月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牡丹区二十二中将选派优秀管理团队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选派骨干教师组成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师资队伍。
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杏坛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杏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地点:牡丹区杏坛小学(太原路与中山路交汇处,太原路186号原二十二中南校区)。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七、咨询电话: 18305309698、15053016909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6日
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区第三实小效果图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2.信息采集方法
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地点: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华路与高平南路交汇处,东北方向)。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七、咨询电话:18253098297、18253098287、15753096616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2、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6日
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黄河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太原路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登录招生系统网站https://jjzs.sdei.edu.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图片不要超过10M),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太原路小学院内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
8月24日 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 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到校领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0530-7382667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2020年8月16日
牡丹区第四小学
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八一路,北至北环城河。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区内经商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税务证明(免税证明); 学区内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牡丹区城区小学招生信息采集方法”或点击网址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网址如下:http://www.mudan.gov.cn/art/2020/8/11/art_72679_9600194.html?xxgkhide=1
(2)点击网址“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时间:
8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2.提交材料地点:
牡丹区第四小学北校区(牡丹区广福大街950号)
3.注意事项:
(1)网上预报名提供的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自备),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上儿童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证件名称及件数。
(2)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提供材料时需佩戴口罩,间隔一米距离有序排队,不聚集、不交谈。
七、审核材料时间:8月20—22日,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17705303312
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
2020年8月16日
编辑 | 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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